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宣布,今年我国将全面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,在做好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的前提下,逐步理顺居民用气价格。这意味着我国的水、电、气三大公共资源品都将进入阶梯定价时代。
为确保居民基本用气需求,同时引导居民合理用气、节约用气,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年3月发布了《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》,计划今年年底前在所有已通气城市建立居民阶梯气价制度,并将居民用气分为三档。
根据指导意见:
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%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;
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%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;
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。
就分档气价安排,指导意见明确,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,第一档气价按照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,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。
第一、二、三档气价原则上按1、 1.2、1.5左右的比价安排。